中国收紧外资期货公司的标准。

金融和商品市场分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对外资期货公司引入了新规。

根据新规定,期货公司外国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必须符合中国关于开设期货公司的相关规定。

同时外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资质。外资期货公司的董事也必须在中国当地履行其职责。

计划在中国开设期货公司的外国机构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委员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中国律师事务所荐文等。

此外,外资期货公司必须将其主要服务器安装在中国,以便于交易、计算、风控以及存储客户信息。

去年11月,中国向期待已久的开放的金融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北京方面公布,将期货、证券和基金合资企业的外资持股上限由49%增加到51%。

但提高持股上限并不代表没有控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称,本地和外国公司将得到平等对待。

以上所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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