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立法建议将加密货币排除在证券法之外

金融和商品市场分析

美国国会议员Warren Davidson和Darren Soto试图通过修改上世纪30年带的法律,将数字货币排除在证券之外。

“代币分类法”规定,证券规则不适用于加密货币。此外,它还对“数字代币”给出了定义。数字代币被定义为挖矿产生的“数字单元”。同时,由于规则限制,它不能被个人或一组人篡改。

关于“数字代币”,法案规定:

“数字代币携带了历史交易记录,这些记录通过算法自动生成"。

法案表示交易双方可以绕过中间人直接交易。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数字代币“并不代表公司资本参与、债务利息和收入等经济利益。

该法案还有涉及税收、使用和交易加密货币的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的是,立法者建议不对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利润征税,税收不能超过600美元。

此外,立法者还提议修改《证券法》(1933)和《证券交易法》(1934),增加了数字代币的定义。

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阶段,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这项法律反对市场监管,旨在创造美国在创新领域的领导地位。

另外,根据立法者方面的说法,美国市场必须与新加坡、瑞士和其他积极发展区块链经济的国家竞争。

立法是保证美国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请允许我提醒您,最近立法者沃伦·戴维森提议发行加密货币,以资助美、墨边境修建隔离墙。

以上所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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